關鍵詞: 技術貿易
背景說明: 1. 在本會剛成立的1996年底時,即著手規劃辦理以推動兩岸技術合作的研討會,次年年中提出擬邀大陸多個單位共組團來台參與,並提列大陸國家科委(現在的科技部)、外經貿部(現在的商務部)、國家計委(現分為發改委、國資委)、北京大學等共組,希望由時任國家科委副主任朱麗蘭為團長。經提出計畫向陸委會張京育主委、國科會劉兆玄主委、經濟部王志剛部長報告,並獲得中華經濟研究院與李國鼎科技發展基金會參與協辦,終於得到同意主辦此項會議。但在大陸協調時就碰上幾乎不可解的困難,即當時大陸均以各自組團的方式,我當時確實沒經驗,雖然知道對台科技交流僅由其科技部海峽兩岸科技交流中心負責,而我規劃的考量是即然探對實際技術合作或進行交易,就應包括負責技術出口主管部會的外經貿部及其它與此領域有關部會也能派員出席才對,當時的國家科委台辦許崑明主任、楊君苗副主任悍然拒絕,並在我登門協調時在本會首席顧問黃紫玉董事長面前羞辱我近半個小時,當然也就免再談下去了,據後來台灣國科會綜合處韓博鴻先生告知,為此事我被國家科委下禁止往來令3年。
2. 就因此本會與北京市外經貿委(現在的北京商務局)及外經貿部台港澳司聯合反擊,歷經近八個月的周旋才得突破,終於促成1998年2月在台北國際會議中心召開「兩岸技術貿易研討會」。而當時所採用的技術貿易的用詞幾乎考倒一大票人,當時應僅有學界少部份人有碰過而已,但為讓大陸的團組以經貿系統為核心成員才能通過審核,我方主管部門才勉強通過。
觀點: 1. 兩岸間的事其運作規律都大同小異,未來要面對的是如何推動合法的技術合作或稱為技術貿易,及與其相關的障礙。
2. 台灣得盡速走入兩岸研發領域的上層才有前途是不可避免,但是否有足夠的實力得多費心思。
3. 大陸的企業經營開始由國營為主逐步過渡到民營,台灣企業在國際商品或技術貿易的經驗有較豐富,也有更多的國際伙伴,交易規則與信用度也較被接受,這對每年對外技術貿易進口額近300億美元的商機,台商應可多著力。
問題: 1. 兩岸科技實力各有所長,如何互相取用截長補短是主要的問題。
解決方案: 1. 加速兩岸在此範疇的協商及召開高層研討會。

與主題有關的
政策法規:

相關聯結: 1. 兩岸技術貿易研討會(URL)
日期: 建詞:2008.05.20
完稿:2008.06.09 09: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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