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鍵詞: 完全責任制(待完善)
背景說明: 經常在工作必須接觸大陸官方處理行政事務的台商,幾乎都有一股天下沒有突不破的勇氣才敢搭出第一步,當您的運氣不是那麼順時,總會碰上官部門的第一線辦事人員的態度不很友善時,總會有讓您又想放棄的念頭,這是我多年在北京經常要碰上的事,雖然最後還是重新捨回信心把它完成,後來也有個結論,其實大陸沒有辦不成的事,只是值不值得去做而已。這也是在諸多已有的經驗作整體評估,期望在兩岸技術合作的眾多部會的繁複審批作業流程,在受委託的服務工作逐步建立SOP,然後能跨兩岸提供完全責任制(也可稱當責)的服務模式,另一特色即要求經紀人得負擔失責賠償的概念,期望借由加重雙方權利義務去突破陳舊的框架,本欄目將陳述我的構想與規劃。
觀點: xx
問題: xx
解決方案: xx

與主題有關的
政策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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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聯結: 1. 當責式管理:負起當責 交出成果
2. 建立跨境技術合作流程與完全責任制運作規劃
日期: 建詞:2008.05.20
完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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